释义 |
1、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处理为: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2、对房屋增值部分的处理 房地产因其土地的稀缺性,使得其与其他的商品不同,一般商品随使用时间的增加而贬职,而房地产有可能因种种原因增值,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屋增值部分因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原始部分属于拥有产权的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对生活困难方的帮助 离婚时候一方如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属于生活苦难人员,另外一方要对其进行帮助,换句话说就是如离婚后一方无经济能力租赁房屋的,仍可以居住在离婚前的房屋内。 夫妻离婚时房产该怎样分割?通过上文我们知道,离婚时,房产需要如何分割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一般而言,婚前全款买房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共同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按揭买房归一方后,需偿还另一方的购房款。 一、离婚前房子是我的名字,离婚后房子给我了 一、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