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单位和个人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释义 |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是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国有企业职工、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外商投资企业职工、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职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社会团体的专职工作人员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把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城镇个体工商户也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一、社会保险费征缴标准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保障社会保险金的发放,制定本条例。 (二)适用范围 1、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 2、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3、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4、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5、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并可以规定将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以及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纳入失业保险的范围。社会保险费的费基、费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三)缴纳事项 1、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征缴的社会保险费纳入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2、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四)征收单位 1、社会保险费实行三项社会保险费集中、统一征收。 2、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由税务机关征收,也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 二、企业破产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相关法律规定 1、国务院令第259号令《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3条第2款之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由此可以看出,企业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的征缴范围。 2、国发[1998]44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第6条之规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但是,退休职工原来所在的企业应当继续为退休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如果缴纳了医疗保险费,退休人员患病时,可以根据规定报销医疗费。 3、《破产法》第37条第2款之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应当先偿付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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