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发票但有真实支出,可通过以下几个方法报销: 1、从利于操作出发,减轻了纳税人办税负担、保障了纳税人合法权益。简单说企业请师傅修个电脑、招待客人买个水果、疏通下水道等等零星支出不必再要求对方到税务局代开发票才能报销; 2、对于企业与其他企业、个人的共同支出,采取分摊方式的,取得外部凭证的一方以外部凭证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共同支出的其他企业以取得外部凭证一方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简单来说,有发票不代表能成功报销;相反,没有发票也并非不能报销。实际工作中,真实发生的费用,要申请报销,发票也不是什么难题。 没有发票也可报销 长期挂账的其他应收款怎么平账,建议如下: (1)由责任人提供发票来报销,如果提供不了发票,公司认可这笔费用的,可以对费用暂估入账,但要提供相应说明作为证据。暂估入账的费用在纳税申报时要做调整,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 (2)如果无法证明费用真实发生了,其他应收款又确定收不回来,可以计提坏账准备。当然坏账准备同样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 普及两个概念:①没有发票能不能报销;②费用能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这俩个概念是不一样的。费用发生了且能提供佐证的,有没有发票没关系,会计都应将之作为费用处理。税务要求更严格,不仅要求费用必须真实发生,还需要提供发票做佐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 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 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三)拆本使用发票; (四)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五)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发票真伪的便捷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