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首先,在申请书的首部部分要居中写明标题;其次,在正文部分要求写明三点:第一,抗诉对象的基本情况;第二,请求抗诉的起因,请求抗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第三,请求事项。最后,在申请书的尾部,写明致送人民检察院的全称,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签名,并注日期。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五百八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抗诉: (一)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二)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有罪而判无罪,或者无罪判有罪的; (三)重罪轻判,轻罪重判,适用刑罚明显不当的; (四)认定罪名不正确,一罪判数罪、数罪判一罪,影响量刑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五)免除刑事处罚或者适用缓刑、禁止令、限制减刑错误的; (六)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