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申请执行必须验看原件,即申请执行立案时必须携带原件,但最终交复印件即可。法院接受执行申请时不应当收判决书原件,可以向执行法官要回来,只需要携带原件在立案的时候验看就可以了。而且原件一定要保管好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有的法院可以交复印件,但需要核对原件无误。但大多数法院都是直接要判决书原件,还需要判决生效证明才能申请强制执行,建议自己留下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