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罪名是否可以被法院改变? |
释义 | 法院改变检察院指控罪名的依据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要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与法院认定的罪名不一致,法院有权作出有罪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应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下,可经上级法院批准延长三个月,若仍需要延长,需报请最高法院批准。 法律分析 法院会不会该检察院的罪名要根据具体情况。,法院改变检察院指控的罪名是有依据的,相关法律规定,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这条规定直接赋予了法院改变检察院指控罪名的权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160;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拓展延伸 法院是否有权修改检察院提起的罪名? 在一般情况下,法院是有权修改检察院提起的罪名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有权对检察院提起的罪名进行审查和修改。这是因为法院作为独立的司法机关,负责对案件进行公正、客观的审理,确保法律的正确适用。然而,法院修改罪名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定条件和程序,不能随意更改。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在审查证据、听取辩护意见等环节,综合考虑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决定是否对罪名进行修改。总之,法院在保障公正审判的前提下,有权对检察院提起的罪名进行修改。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有权修改检察院提起的罪名,但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定条件和程序。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会综合考虑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确保公正、客观地审理案件。在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在审查证据、听取辩护意见等环节,决定是否对罪名进行修改。这一规定为法院赋予了改变检察院指控罪名的权力,以确保法律的正确适用和公正审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检察官履行职责,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 检察官办理刑事案件,应当严格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既要追诉犯罪,也要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提起公诉 第一百七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下列事项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一)涉嫌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适用的法律规定; (二)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从宽处罚的建议; (三)认罪认罚后案件审理适用的程序; (四)其他需要听取意见的事项。 人民检察院依照前两款规定听取值班律师意见的,应当提前为值班律师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必要的便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八十四条 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提起公诉: (一)实施新的犯罪或者发现决定附条件不起诉以前还有其他犯罪需要追诉的; (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者考察机关有关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没有上述情形,考验期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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