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只要其资产总额未达到廉租房申请标准的,是可以申请的,具体以当地标准为准。 法律依据: 《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第八条 承租廉租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制度。其程序为: (一)申请人持最低家庭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的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并在适当的范围内公告,无异议的,予以登记。 (三)已登记者按照住房困难程度和登记顺序等条件,经综合平衡后轮候配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