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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使用权计入在建工程吗
释义
    

法律主观:
    


    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经批准可以转让。房屋建设工程属于片段开发土地的,完成开发总投资的25%以上,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可以转让。
    

法律客观: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第二十四条 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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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1:4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