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婚前夫妻之间借款,应当按照借条的条款处理,由借款方向一方偿还债务。也就是说,夫妻之间在婚前发生金钱往来,签订借条的,属于个人债务,不会因为双方关系变化而转换,离婚后也应当用个人财产清偿,不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如果因为债务纠纷闹出矛盾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三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