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街道办事处有哪些部门 |
释义 | 法律分析: 街道办事处六大部门如下: 1、党工委办公室,负责党务、组织、精神文明、纪检、群团等工作; 2、政务办公室,负责文秘、综合、后勤、治安、社会稳定等工作; 3、城市管理科,负责辖区内城市建设、管理等工作; 4、社会事务管理科,负责民政、再就业、社保、文教等工作; 5、经济发展科,负责街道经济发展规划、统计,对企业的指导、服务等工作; 6、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辖区内计划生育的协调管理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 街道办事处有民政办公室,每个乡,镇,区政府,街道办事处都配置有民政办公室,属于县(市)民政局领导,负责本地五保,低保,烈军属,残疾,五保户,困难户具体补助工作。 街道办事处职能配置及内设机构: 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区人民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街道办事处工作以社区管理和社区建设为重点,开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安定团结、环境整洁、秩序优良、方便生活的文明社区。 街道办事处,是我国乡级行政区街道的管理机构。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派出机关。 街道办事处的权利有哪些: 1、负责对辖区内各种经济组织进行协调、指导; 2、承担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道路日常养护等城市建设和管理职能; 3、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辖区稳定; 4、负责辖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5、对辖区内城市管理、社会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行使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评议的行政管理职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八十六条 街道办事处在本辖区内办理派出它的人民政府交办的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工作,依法履行综合管理、统筹协调、应急处置和行政执法等职责,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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