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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起诉离婚男方不接收传票怎么办
释义
    

法律主观:
    


    起诉离婚 男方不接传票,可以公告送达。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诉讼离婚 ,指夫妻双方就是否 离婚 或者财产的分割、 债务 的分担、子女的 抚养 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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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8: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