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符合以下三种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居住证:一、同时符合合法稳定居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两个条件;二、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且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在特区办理了居住登记,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三、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且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在特区办理了居住登记。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