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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西安绕城大货车限行时间
释义
    西安绕城大货车限行时间:每日7:00至9:30、17:30至20:00;限行区域:西安绕城高速公路全段;限行载货汽车种类:轻型和微型载货汽车(轻型、微型封闭式货车除外),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及专项作业车辆。
    以下载货汽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一)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含外埠)的新能源载货汽车。
    (二)军警车、工程救险车、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辆以及应急车辆、高速公路养护专项作业车辆。
    (三)经行业主管部门核准,并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持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绿色通行证》的“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体禽畜,新鲜的肉、蛋、奶等),具有统一标识的粮油食品配送车辆。
    (四)经行业主管部门核准,并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持有主管部门核发的通行证件的应急管理、疫情防控、抢险救灾车辆。
    其他事项
    (一)确有运输需求的涉及生产、生活必需的物资运输载货汽车,应当到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通过“西安交警”微信服务号办理“载货汽车临时通行证”。
    (二)限行时间内需过境西安的载货汽车,可通过临兴高速、京昆高速、包茂高速、连霍高速、榆蓝高速、沪陕高速等道路绕行。
    (三)设置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5月4日为限行措施政策过渡期,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发现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车辆予以提醒、警告、宣传和纠正;2022年5月5日起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置。
    (四)相关载货汽车在遵守本措施的同时,还应遵守2018年11月3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
    (五)西安外环高速南环线段开通后若需调整限行措施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提前发布通告。
    (六)因突发事件、重大活动、法定节假日、恶劣天气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因素需临时调整限行措施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另行通告。
    法律依据
    《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十五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根据道路通行情况,定期研究确定道路交通拥堵分级标准,制定或调整道路交通拥堵应急处置预案。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道路交通通行状况实时监测机制,及时发布实时路况信息,引导交通出行,疏解道路交通拥堵。
    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车辆采取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除紧急情况外,应当提前五日向社会公告。
    第十七条 根据交通管理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特定路段、时段限制特定车辆通行。因特殊情况需要通行的,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并按指定的路段、时段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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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8: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