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儿童的抚养费用的数额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承受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如果非抚养方有固定收入,可以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缴纳托儿费。抚养两个以上子女的费用负担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收入的50%。收费方式可以根据家长的专业情况确定,原则上可以定期支付。但是,父母从事农村生产或者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稳定固定收入的,可以按季或者按年支付现金或者实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