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能否采取口头形式,是否需要约定借款用途 |
释义 | 一、民间借贷能否采取口头形式,是不是需要约定借款用途 (一)《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借款用途是借款合同的基本条款之一。 (二)《合同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三)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借款用途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作用: 1、出借人可以监督借款人使用借款情况,发现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这对保证借款资金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2、借款人如果虚构借款用途或者隐瞒借款用途而骗取借款的,有可能涉嫌诈骗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3、民间借贷的出借人最好与借款人约定借款用途,以保证借款资金的安全;同时在必要的时候,可以追究恶意借款人刑事责任。 二、民间借贷信用规定 (一)信用包括信用分数和信用等级。信用分数同时对应了相应的信用等级。每一个用户都有自身的信用分数以及相应的信用等级。 (二)信用分数信用分数的通常范围是从0到100,即从起始、缺乏信用信息到非常优异的信用。借款人由于多次逾期、违约等不良的信用行为,以及其他反映个人信用度的不良行为(如欺诈等),可能会获得负的信用分数。 (三)信用分数主要来自于对用户四个方面的评估: 1、个人信息; 2、个人财务信息; 3、个人信用历史、信用行为记录; 4、个人其他相关行为记录(如有否犯罪记录)。提升信用分数及等级影响信用分数及等级的因素包括:信息的质量,即信息的完整、细致、准确程度;信息是否已经验证;不同的信息、不同的验证手段有不同的重要程度(即信用分值);不同的信息之间有相互影响,并不是简单叠加的关系。 (四)逾期到期的还款还没有被完全偿付。逾期会对借款人产生逾期管理费以及逾期罚息。阳光民间借贷会积极组织进行逾期阶段的催收工作。 (五)违约逾期超过30天的为违约。违约反映了借贷进入另一个阶段,借贷偿还的可能性、及时性都进入了一个更低的状态。违约会对借款人产生违约管理费以及违约罚息。阳光民间借贷会积极组织进行违约阶段的催收工作,并会及时采取曝光黑名单以至法律手段应对恶意违约、保护借出人的合法利益。 (六)违约并不等于完全损失。违约金额有一定的收回率。 违约率反映了借贷的年化的违约比例,从根本上影响了借贷的风险和收益。更高的违约率对应了更高的本金和利息的损失。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违约率决定了合理的利率范围。年化的利率必须高于年化的违约率,才能至少保证本金的收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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