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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上市公司融资融券交易与普通交易方式的对比
释义
    上市公司融资融券交易与普通交易方式的对比有:
    1.保证金要求不同。投资者从事普通证券交易须提交100%的保证金,而融资融券交易则不同,投资者只需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即可进行保证金一定倍数的买卖。
    2.法律关系不同。投资者从事普通证券交易时,其与证券公司之间只存在委托买卖的关系;而融资融券交易时,其与证券公司之间不仅存在委托买卖的关系,还存在资金或证券的借贷关系。
    3.风险承担和交易权利不同。投资者从事普通证券交易时,风险完全由其自行承担,而融资融券交易时,如不能按时、足额偿还资金或证券,还会给证券公司带来风险。
    4.交易控制不同。投资者从事普通证券交易时,可以随意自由买卖证券,可以随意转入转出资金。而融资融券交易时则不行
    一、融资融券交易申报内容具体包括哪些?
    融资融券交易申报分为融资买入申报和融券卖出申报两种。融资买入申报内容应当包括投资者信用证券账号、融资融券交易专用席位代码、标的证券代码、买入数量、买入价格(市价申报除外)、“融资”标识、本所要求的其他内容;融券卖出申报内容应当包括投资者信用证券账号、融资融券交易专用席位代码、标的证券代码、卖出数量、卖出价格(市价申报除外)、“融券”标识、本所要求的其他内容。其中,上述融资买入、融券卖出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
    二、融资融券的风险控制机制
    1、严格禁止裸卖空。投资者必须向证券公司融入相应证券才能卖空。
    2、实施融券卖空提价规则。投资者融券卖出的报价不得低于前一笔交易的成交价。
    3、严格管理融资融券交易规模。根据相关规定,单一客户融资(或融券)业务规模不能超过证券公司净资本的5%;单一标的股票的融资余额(或融券余量)不得超过该股上市可流通市值(或上市可流通量)的25%;单一标的ETF的融资余额(或融券余量)不得超过该ETF上市可流通市值(或上市可流通量)的75%。
    4、证券交易所实行融资融券信息披露制度,每日公布融资融券交易及余额情况;实时监控融资融券交易风险,监控单只标的证券融资、融券余额占其流通市值的比例等风险指标以及融资融券异常交易情况,能够通过调整标的证券范围、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及折算率、暂停标的证券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等措施防范业务风险。
    5、证券金融公司集中统计监测融资融券业务风险情况。证券金融公司收集汇总证券公司报送的融资融券相关数据,建立统计报表、风控指标及动态监控体系,监测分析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风险,必要时可采取口头提醒、书面提示等措施向证券公司提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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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2:5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