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有关系,但是你把您自己的银行卡借给别人来使用,本质上是属于违反银行业规章制度的行为。如果起诉你了,你要积极应诉。 客户办理银行卡,就与银行双方形成了合同关系,这种合同关系是不具有转移性的,所以客户在没有取得银行同意的情况下,私自转让银行卡,意味着将自己所应承担的合同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转让变更,既是违约行为也是无效行为。 银行卡使用注意事项有以下几点: 1、安全保管银行卡:不可随意泄露银行卡号和密码,不要将银行卡转借他人。银行卡遗失或被盗后,及时办理挂失手续。 2、确保银行卡密码安全:办卡后持卡人应立即修改密码;不要轻易将卡的密码告诉他人。 3、确保银行卡信息安全:不使用公共场所的电脑里留下卡号;核对银行卡对账单,发现不明交易速即联系发卡银行。 4、安全使用网上银行:保护网上银行登录密码、交易密码等身份认证信息;不随意登录有安全隐患的网站。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个人申领银行卡,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