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产权登记办理流程如下: 1、登记收件。产权登记的第一程序就是登记收件; 2、勘丈绘图; 3、产权审查; 4、绘制权证; 5、收费发证。是产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最后程序,要求把应收的登记费收缴入库,把应发出的权证发放到所有权人手中。发放产权证前,必须全面检查应发放的权证有无差错,是否已交纳契税。 不能办房产证的情形有哪些 由购房者的原因造成的不能办理房产证的情形: 1、房屋契税尚未缴纳; 2、公共维修基金尚未交付; 3、提交办理房产证的文件不合格; 4、个别购房者购房入住后进行违章搭建,致使规划部门不予核发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