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的变更应当具备的条件为:该债务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务,债的变更必须是根据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或者是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债的变更必须有内容的变更等。 一、合同变更要通知保证人吗 主合同变更包括主合同主体的变更和主合同内容的变更,是否要通知保证人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一、主合同主体的变更就包括债权人的变更,债务人的变更与债权人、债务人同时变更。 1.债权人的变更无须得到保证人的同意,保证人必须对变更后的债权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但保证人与原债权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债务人的变更必须在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后,保证人才继续对转让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否则保证人将不再对转让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3.债权人、债务人同时变更要得到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后,保证人才继续对新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主合同内容的变更是指合同的数量、价款、履行期限等具体规定的变更。 主合同当事人可以经协商一致而变更主合同内容,此种变更得到保证人同意的,保证人应对变更后的主合同承担保证责任;此种变更未得到保证人同意的,保证人仍应对变更后的主合同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但不应超过保证人对原合同所承担的保证责任的范围。 二、合同变更的效力有哪些 合同变更的效力如下: 1、合同变更原则上在未来有效,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履行的债务仍然有效; 2、合同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部分不得超过原合同关系; 3、合同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4、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签订合同后主体变更有债权转让,即原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新债权人,使新债权人取代原债权人和债务承担,即新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承担债务两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