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工商局领取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及一次性告知单。 2、按要求准备材料。 3、向工商局提交材料,工商局受理。 4、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受理后一周左右) 5、办理税务登记证变更(当天可取) 6、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当天可取) 一、营业执照变更需要提交的材料: 1、股东会决议(原股东和新股东个一份); 2、股权转让协议; 3、董事会决议; 4、新章程; 5、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6、公章; 7、变更登记申请书; 8、指定委托书; 二、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流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