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消防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内容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具体的检查内容会在检查前一段时间进行公告,但是大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是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并持证上岗; 3.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是否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4.是否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5.是否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6.是否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7.是否建立专职或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训练演练,加强消防装备配备和灭火药剂储备,建立与消防救援机构联勤联动机制,提高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8.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9.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10.是否落实用电、用气安全管理规定,并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11.是否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12.是否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 第三条 第二款 随机抽查事项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抽查比例高的,可以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批次顺序。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应根据监管实际情况设置上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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