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提取条件 |
释义 | 公积金还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逐月提取还款时,逐月提取还款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正常,无停、缓缴情况。 2、申请逐月提取还款时,借款人必须正常还款两个月以上,且信用良好,申请时该笔贷款时没有逾期的纪录。 3、逐月提取还款的主借款人(含其他委托人)在办理提取还贷申请时,其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里的应留足6个月(含6个月)以上的缴存额度。 公积金提取还商贷需要什么材料? 公积金提取还商贷需要准备的材料还是比较多的,包括了《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房屋首付款的收据;商品房的买卖合同;契税完税凭证;房地产交易发票原件复印件等。此外,还需要提供相应的房贷证明、还款账户凭证。 公积金提取还商贷条件: 1、借款人需先按时缴纳首月的商业贷款,然后去人民银行的自住征信查询点打印一份借款人的征信报告,要显示有这笔新增的商业贷款记录。 2、借款人持身份证原件去贷款银行开具逐月还贷登记证明,然后去借款人的公积金缴存行办理签约(须带上身份证,征信报告,逐月还贷登记证明)。如配偶双方都是市公积金,请去主借款人的贷款银行开具逐月还贷登记证明(显示双方的姓名),然后对双方一起去主借款人的公积金缴存行办理签约。(须带上身份证、结婚证、主借款人征信报告、逐月还贷登记证明)。 3、如借款人是省公积金,则去省公的缴存行办理(须带上身份证,征信报告,借款合同。) 4、如主借款人的配偶是省公积金,则需要借款人本人去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未贷款证明。然后借款人配偶持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主借款人征信报告,主贷人借款合同,市公未贷款证明去省公积金的缴存行办理签约。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第三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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