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方不交房怎么办 |
释义 | 卖方不交房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交房的,买方可以要求卖家赔偿损失逾期时间部分的损失;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交房且卖方没有给出正当理由的,买方可以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一、卖方延期交房合同可以解除吗 卖方延期交房且在催告后的三个月内仍未交房,此时可以解除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二、买房人延期还没交房能不能要求退房 买房人延期还没交房能要求退房。延期交房的处理方式: 1、购房人可以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权的有效期为一年。在这一年内,可以随时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如果超过一年,将永久失去解除合同的权利; 2、购房者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三、延期交房的开发商怎么办 开发商延期交付,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的,也不给出合理理由或者一味推脱逃避的,买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自己的损失。 延期交付,经催告后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交付的,购房者不能要求解除合同,但是可以请求开发商按延期天数承担违约金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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