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安排员工加班吗? |
释义 | 用人单位能够随意员工安排加班,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加班的,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一、周日加班可以不去吗 可以。除非符合法定情形或具有充分合理性,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应及时通知员工并经员工同意,若员工不同意,原则上不能强制加班。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二、拒绝加班犯法吗 拒绝加班罚款违法用人单位无权强制要求劳动者加班,更无权因不接受加班而对职工进行金钱的处罚。《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对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加班进行了限制,即应当与工会或者劳动者协商确定。罚款属于一种行政权力,而企业无行政权力,罚款是违法的。劳动法律中仅规定了在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及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者主张违约金或者赔偿。 三、双休日出差是否为加班?能否用出差津贴、出 加班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要求职工在法定节假日或公休假日从事工作。因此出差在外适逢双休日,用人单位是否应当支付加班费,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对于双休日出差是否算加班,需要视情况而定。 第一,若该双休日劳动者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又不能够安排补休的,由于该工作日不是正常工作日,则属于加班。 第二,若该公休日劳动者并未提供劳动,也就是说该日劳动者并未从事工作而是在休息,只不过是在出差地而不是在居住地休息,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并不是加班。 出差津贴、出差补贴并不是法定的加班费,也不包含有加班费的内容,因此用人单位不能用出差津贴、出差补贴来抵作全部或者一部分加班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法》四十一条的规定: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