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疾病诊断时间早于重疾险购买时间,能否继续申请赔付?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疾病诊断时间早于购买重疾险的时间,根据重疾险合同约定,通常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但是,如果合同中规定了特殊情况下的赔偿,或者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另有约定,则可以根据约定进行赔付。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九条:“合同内容应当具体明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保险合同经投保人、被保险人同意订立后,保险人不得修改其有利于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条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一条:“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有退保、解除合同权利的,不得设置其他限制。” 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条:“因保险标的的缺陷或者其他原因,造成被保险人损失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销售者不得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不得对消费者加价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6.《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50号:“赔款不超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 综上所述,购买重疾险时需要认真审查合同条款,以免购买不符合自身需要的险种。如果发生疾病诊断时间早于购买重疾险的情况,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申诉和协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