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人在外地可以起诉离婚,通常情况下,诉讼离婚不仅可以在户籍地申请,也可以在常住的居住地办理。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在异地起诉离婚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起诉前,起诉方需要在居住小区物业或街道办事处,开具另一方的经常居住证明。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