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呼市公租房新政策条件如下:1、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条件:在本市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且父母住房困难并未以家庭申请任何住房保障;月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7倍。年满18周岁;拥有本市户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就业登记。2、本市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条件:家庭成员之一拥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实际居住;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7倍;无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并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3、公租房申请流程,申请人提交申请初审、复审、公示、轮候、摇号配租。4、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在本市无住房;月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7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就业登记,同时取得本市居住资格;2年以上。 法律依据:《呼和浩特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年满18周岁;(二)拥有本市户籍;(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就业登记;(四)在本市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且父母住房困难并未以家庭申请任何住房保障;(五)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7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