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汽车抵押权需要登记吗 |
释义 | 车辆抵押权设立需要登记。 首先是《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其次是《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二条,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一、抵押权人可以是转给第三人吗 抵押权人可以转给第三人,抵押权人转让的不需要抵押人同意,但要通知抵押人。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抵押权人能不能参与资产拍卖 我国暂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进行限制。原则上参与拍卖的人可以是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 竞买人条件如下: 法律、行政法规对买受人的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可以参加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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