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是在推行“异地通办”方面,推出4项新措施:推行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推行摩托车转籍异地通办,试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推行二手车出口临牌异地通办,更好满足群众异地工作生活需要,更好降低企业办事运营成本,更好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二是在推进“简政放权”方面,推出5项新措施:扩大私家车免检范围、优化检验周期,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年龄,优化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申请条件,扩大驾驶人体检医疗机构范围,便利残疾人家庭共用车辆,进一步简化办牌办证条件程序,不断拓展交管城乡服务覆盖面。 三是在深化“网上服务”方面,推出3项新措施:推行道路运输企业信息查询提示服务,推行驾驶人交通安全记录网上查询,试点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运用交管大数据服务民生、赋能经济、保障安全,不断提升“互联网+交管政务”服务水平。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以下简称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本规定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