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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老婆婚外情我该怎样起诉离婚
释义
    一般情况下,如果对方起诉离婚,那么另一方可以积极应对。既可以先和起诉方协商处理,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处理相关事宜。受到举证通知后,被起诉方可以授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举证资料和相关证据。接着让诉讼代理人出庭代为辩论,维护自己的利益。
    一、借款人被网贷起诉后该怎么办?
    借款人被网贷起诉后可以与起诉者协商撤诉、若是协商不成,则需要积极应诉。
    1、协商解决
    与出借人进行协商,要求延长还款期限并支付逾期利息,请求原告撤销起诉。
    2、积极应诉
    (1)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包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
    (2)可以自己进行诉讼,也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一到二名诉讼代理人。
    (3)提交答辩状。法律规定,被告要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
    (4)收集、提交证据。一定要详细阅读法院的《举证通知书》,严格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举证。
    (5)按时参加开庭。法庭是打官司的双方面对面直接说理的地方,所以才有咱们法庭上见的说法。参加开庭可以向法官阐明自己的立场,也可以摸清对方的底细。即便不出庭,法院同样可以进行缺席审判。如果因为客观原因,确实不能按时出庭,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开庭日期。
    (6)法院的裁定、判决出来后,如果不服,要及时上诉。裁定的上诉期限是10天,判决的上诉期限的15天,从接到裁定书、判决书的次日起计算。
    二、被起诉该如何处理?
    1、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包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有些被告拒绝签收法院的法律文书,更有些人故意躲避法院工作人员。其实这些行为只会给人们留下理亏的印象,根本不可能达到躲避官司的目的。拒绝签收,法院工作人员可以留置送达;躲起来,法院可以公告送达,官司照样会继续下去。只有主动签收法院的各种文书,才能及时了解法院对案件审理活动的安排,才能了解是什么人因为什么事起诉,了解对方起诉的具体内容,做到有针对性的准备。
    2、可以自己进行诉讼,也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一到二名诉讼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要向法院递交授权委托书。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要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法人的授权委托书要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3、提交答辩状。法律规定,被告要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起草答辩状时要注意两点:第一,有针对性,可以针对对方的一个诉讼请求,也可以针对对方起诉状中的一个或几个事实理由;第二,有理还要有据,反驳对方的指控要用事实说话。有些答辩状虽然文采斐然,激扬慷慨,但没有针对对方的指控摆事实,讲道理,只是一味的谴责对方,效果并不好。
    在答辩状中,可以承认原告的请求,也可以进行反驳。如果认为对方在纠纷中也有违反合同或者其它侵犯合法权利的行为,还可以提起反诉。
    4、收集、提交证据。一定要详细阅读法院的《举证通知书》,严格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举证。
    5、按时参加开庭。参加开庭可以向法官阐明自己的立场,也可以摸清对方的底细。即便不出庭,法院同样可以进行缺席审判。如果因为客观原因,确实不能按时出庭,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开庭日期。
    6、法院的裁定、判决出来后,如果不服,要及时上诉。裁定的上诉期限是10天,判决的上诉期限的15天,从接到裁定书、判决书的次日起计算。
    三、法院借款纠纷传票是不是两个人都要去
    借款纠纷并不是双方都必须出庭的案件,双方收到传票后,如果不能出庭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七条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五十九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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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7: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