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小规模纳税人 自行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 范围有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行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 增值税发票 管理系统自行开具。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 法规 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 诉讼 、请求 国家赔偿 等权利。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