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利用他人遗留银行卡取款被判信用卡诈骗罪 |
释义 | 日前,蕉岭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分别判处余某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付某拘役3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今年3月31日下午,付某到邮政储蓄银行蕉岭县文福营业所自动柜员机取款,发现银行卡无法插入,遂叫同往的丈夫余某上前查看,这一看两人发现了惊喜:柜员机内还插着一张卡,且柜员机屏幕显示尚可继续操作。余某赶紧抓住横财运,分两次从该账户上共取款人民币6000元,然后退出该银行卡交给妻子丢弃。这笔横财给余某夫妇惹来牢狱之灾。法院审理后认为,余某和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取钱,获取私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两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退清赃款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遂作出上述判决。 拾获他人遗留在ATM机上的银行卡,有人认为遇见了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并进行取现,殊不知该行为不仅会获刑,还将面临高额罚金,甚至会被没收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使用遗留在ATM机上的信用卡并进行取款的行为,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中的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情形,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法官提醒广大市民,拾获他人信用卡时切莫因一时贪心,以免得不偿失。 一、情侣分手盗刷对方银行卡怎么判 情侣分手盗刷对方银行卡按照盗窃罪或者是诈骗罪来判处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盗刷银行卡是违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要看数额。如果是盗窃并使用的,涉嫌是盗窃罪。(注意刑法196条最后一款)盗窃罪数额较低就可构成。 如果是伪造信用卡的,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比如捡到别人的信用卡使用的),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冒用信用卡,数额达到5000元构成犯罪)。 《刑法》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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