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公证书能否反悔 |
释义 | 法律分析:继承公证书能反悔吗这个问题。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继承公证中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亲自到公证处作放弃继承声明。继承公证一般涉及多个继承人,因此继承公证一旦完成,即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个继承人都无法单方反悔,改变继承公证书的内容。但是,如果全体继承人一致同意改变继承公证书的内容,实质上是可以改变并推翻继承公证书内容的。所有继承人在继承公证后可再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来实质变更原继承公证书的内容。 一、无遗嘱房产应该如何继承 无遗嘱房产的继承条件为: 1、对于无遗嘱财产的继承,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 2、所有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书,然后取得财产份额的任何继承人都可以持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继承转让手续; 3、现在一些房屋管理部门不需要继承公证书,只需要所有继承人携带所有信息,直接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转让申请手续,需要提供的程序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财产证明等信息。 二、房产继承公证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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