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关于继承权公证的规定是多久? |
释义 | 民法典继承权公证有效期未规定,公证机关出具公证书后长期有效。遗嘱公证需填写申请表,提供身份证明和财产证明等材料。公证机构审查身份、财产归属、真实性等,并核实法定继承人范围。公证书包括遗嘱人信息、财产状况、具体处理意见、执行人信息、制作日期和签名。公证书内容违法或错误可复查、撤销或更正。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继承权公证的有效期是多久 民法典对继承公证有效期是多长时间没有作出规定,公证法规定,公证机关出具公证书后,公证是长期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二、遗嘱公证的程序 (一)申请与受理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通行证等);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如房产证、存款单、有价证劵等);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审查与调查 1、当事人的身份和权利能力、行为能力; 2、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属于个人所有;是否处分了共有财产或争议未决财产; 3、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欺骗等行为; 4、审查、核实遗嘱人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所立遗嘱是否剥夺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必要的遗产份额; 5、遗嘱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文字表述是否准确,签名、盖章、捺手印和制作日期是否齐全。 (三)出具公证书 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3、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4、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5、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结语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经公证后,公证书长期有效。对于继承公证,民法典并未规定其有效期限。遗嘱公证的程序包括申请与受理、审查与调查以及出具公证书等步骤。在申请遗嘱公证时,需提供遗嘱人的身份证明、财产产权证明等材料。公证机构将审查遗嘱人的身份、财产情况、遗嘱真实性等,并在公证书中详细记录相关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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