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务员工伤认定后可享受哪些待遇 |
释义 | 公务人员因公受伤后,符合因公受伤条件的,享受公伤待遇,费用由国家负担。 公务员有专门的《公务员法》进行规定,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根据《公务员法》第七十七条:“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公务员因公致残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伤残待遇。公务员因公牺牲、因公死亡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规定。 公务员工伤认定流程: 1、用人单位、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携带上述相关手续在限定的时效内,向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议工伤认定申请。 2、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同时告知劳动本领判定的申请流程。 3、有关单位和从业人员或其直系亲属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能够自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公务员若符合因公受伤、患病或者牺牲的条件,可以按照国家和相关法律规定,享受应有的相关单位以及国家给与的补偿。任何机关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改变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政策,也不得克扣或者拖欠公务员工资。若有异议,可向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及时反应。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伤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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