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必须是经依法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该企业或事业单位应为某一组织,可以是工业的或商业的团体,也可以是协会、行业或其他集体组织,而不是某个单一企业或个体经营者; 2、必须有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即申请人依法登记并具有法人资格的法律文书,可以是企业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的依法登记注册的批准文件; 3、必须制定所申请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 一、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 (1)工商业团体、协会或者其他集体组织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业务范围(项目)等。 (2)使用集体商标的宗旨(意义,目的)。 (3)商标(标志)含义。 (4)使用该商标的集体成员名单(名称、地址、法人代表等)。 (5)集体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提供服务项目的质量标准。 (6)使用该商标的条件、手续、程序。 (7)集体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违反规则应当承担的责任。 (8)管理费用收取的数额和用途。 (9)注册人的权利和义务。 二、集体商标的意义 集体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受到法律保护,有利于创造该集体的信誉、扩大影响,集体商标的使用本身具有广告效益,有利于取得规模经济效益,扩大国内市及国际市场的影响力。为了把中小企业力量集中起来,形成拳头产品,形成数量优势和质量统一管理,创立驰名商标,提高商品和服务的竞争能力,注册并使用集体商标,是非常必要的。这也是发达国家曾经采用过的成功经验。 集体商标的使用及保护在我国的现实意义是,可以壮大集团优势,在国际竞争中可以弥补我国企业规模较小之力量不足,以提高其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占领国际市场。只有实行注册保护,授予专用权,才有利于鼓励企业集团到国外注册,取得商标权的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