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事诉讼的特征主要有: 1、刑事诉讼是法定的国家机关(如检察机关和法院等)行使国家刑罚权的活动; 2、刑事诉讼中国家权力的动用具有主动性、普遍性和深刻性的特点; 3、刑事诉讼是诉讼主体遵循诉讼规则的相互作用过程; 4、刑事诉讼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照本法实行人民陪审员陪审的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