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离婚前写的协议书有效吗 |
释义 | 离婚前写的协议,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该协议依然具有法律效力。但若双方没有离婚成功的,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该协议不生效,且应当由根据当事人主张、双方提交的证据,以及实际情况,对财产、子女抚养、解除婚姻关系等内容予以判决。 一、离婚房子按揭贷款如何分割? 1、婚后按揭买的房,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只要内容不违法,不侵害他人利益,法院可以予以确认。 其次,夫妻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房屋登记在支付首付一方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离婚时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可以判决该房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房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房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如果离婚时夫妻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对房屋分割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离婚后房产赠与能撤销吗 离婚诉讼中有关房产赠与能否撤销的问题。该问题有以下情形: (一)赠与婚姻关系相对方 1、离婚协议约定赠与。 由于离婚协议主要是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目的而设,约定一方将自己婚前的个人房产归对方所有,可视为是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为条件的赠与协议。因此,该种赠与带有确定的条件,且该条件具有道德义务性质。当离婚协议签订后双方夫妻关系得以解除,赠与的条件已经成就,依法不能随意撤销。 2、婚内约定赠与。 夫妻之间有关财产的约定,只要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就应认定为有效且对双方产生法律上的拘束力。夫妻之间有关房产赠与的约定无需经过物权变动手续,离婚时法院可以判决房产归受赠方所有,对赠与房产一方主张撤销赠与合同的请求不予支持。 (二)共同赠与子女 房产属于不动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如果还没有将房产转移到子女名下,则表示赠予还未完成,可以撤回赠与;若已经办理了房产的过户登记手续,反悔一方没有证据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依法不应予以变更撤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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