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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质证开庭是什么意思
释义
    广义质证通常指在诉讼或仲裁活动中,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对另一方出示的证据的合法性、与本案争议事实的关联性、真实性,是否有证明力,是否可以作为本案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进行的说明、评价、质疑、辩驳、对质、辩论以及用其他方法表明证据效力的活动及其过程。狭义的仅指诉讼活动中,在证据交换程序中或是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的法庭调查阶段,进行的前述活动。
    一、名誉权纠纷官司应怎么打
    首先尽可能多地收集证据,多准备对案件认定有帮助的直接证据,证据的关联性要高。证据作为诉讼程序中的核心,是人民法院能依法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其次应围绕侵犯名誉权的要件进行事实证明。
    最后在法庭审理的阶段,双方当事人都要就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如实陈述。原告应如实陈述侵害事实及其过程并提供相应证据证明。被告可针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及相应主张进行抗辩。双方当事人还可就各自主张的观点进行质证和辩论。
    二、行政诉讼案件如何质证
    质证,是指一方当事人在行政法官主持下,对对方证人所作的盘问。
    行政诉讼质证,指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在法官主持下,于证据交换或庭审中,对对方展示的证据进行辨认、质询、说明、解释以确定证据效力的活动。
    质证的价值,在于提高证据的可采性,寻找可定案证据,为认证作准备,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法官的内心确信。
    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针对证据有无证明效力以及证明效力大小,进行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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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4 19:3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