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时间算羁押时间吗 |
释义 | 羁押时间算判刑里。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法院判刑后,判刑前先行羁押的,羁押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主刑执行完毕或假释之曰起计算。 一、具体出狱时间如何算 具体出狱时间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算,判决前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折抵管制两日。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起算,同时执行。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起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具体的情况如下: 1、出狱时间要严格按照法院判决书确定的时间执行,即法院判决书上都详细载明刑期的结束日期,该日期即为出狱日期,不需要计算; 2、如果服刑期间依法减刑的,减刑时间也会在法律裁定书中详细载明,按减刑裁定书载明的刑期结束时间执行即可,也不需要计算; 3、法院刑事判决书中对服刑时间的表述是这样的:判处有期徒刑多少日止,后面的时间即为出狱时间。 服刑期从被限制自由关押在看守所开始计算,刑满就可以出狱,或者表现好减刑也可以出狱。减刑是指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由于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因而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的制度。 二、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是的,刑期从判决生效之日算起,先期羁押的一天折抵刑期一天。计算刑期从被刑事拘留那天(不是收到拘留通知书的日期)开始计算刑期就可以了。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死缓期间及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计算】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计算、效力与执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三、折抵刑期的几种情形是什么 折抵刑期的几种情形是在判决之前存在羁押等情况的,根据《刑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刑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刑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所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的时候,之前羁押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和有期徒刑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因此羁押是可以折抵刑期的,但只限于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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