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2018年广安市社保缴费标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度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职员工平均工资(71631元)确定。缴费基数上限为2017年度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职员工平均工资的300%(17908元),缴费基数下限为2017年度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职员工平均工资的40%(2388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2016年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职员工平均工资(66034元)确定。缴费基数为2016年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职员工平均工资的80%,即4402元/月。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职员工平均工资(69813元)确定。缴费基数为2017年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职员工平均工资的60%,即3491元/月。这就是关于您问题的相关法律。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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