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急诊去的不是定点医院可以报销吗 |
释义 | 在社保的医疗保险的管理中,一般的疾病治疗采取就地解决的方式,并一定要在指定医院就医。异地医疗一般不予报销。但是有两种情况可以通过向医保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可以通融解决。一是本地的医院不能满足患者的医疗需要,必须到更好的医疗条件的医院治疗的,在当地指定医疗机构提出转院建议的,经当地医保机构同意批准的;二是由单位派出长期在外地工作和退休异地安排长期居住在外地的,经本地医保机构批准可以选择在外地指定医院就医,由本人先期垫付医疗费用,回当地报销。可以直接向当地医保机构进行详细咨询。 综上所述,根据国家的医保政策,在非医保定点医院治疗,将不能得到报销的,但是参加医保的人员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急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倒是可以报销的。 须先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签字然后到医保中心核销,报销时须持有医疗费用明细、入院诊断、病历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单位交费收据复印件、医保卡复印件、出院诊断以及化验检查报告及收据等。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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