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外地设立公司税务分局怎样办理? |
释义 | 异地设立分公司税务申报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提交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等材料; 3、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一、撤销营业执照是否要缴税 撤销营业执照在通常情况下是需要交税的。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但在办理注销登记之前,应当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依法缴清税款。 二、营业执照被吊销了税务局的账号怎么办 对于被吊销营业执照的纳税人来说,需要在被吊销之日起15天内到税务机关申报注销税务登记,逾期不改正或未履行申报义务的企业,税务机关会派人实地核实,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会被认定为非正常户,经履行规定程序后可暂停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 三、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超时 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超时,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依据如下: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营业执照(含临时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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