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异地预缴了三个点的税,开出的发票是一个点的,这个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发票金额跟实际支付金额不符,有2种账务处理方法: 1、发票金额大于实际支付金额的,按实际支付金额入账。如现金购买100元的办公用品,发票金额为150元,则会计分录是: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100 贷:现金 100 2、发票金额小于实际支付金额的,需要筹齐实际支付的发票数额才能入账。 二、销售折让如发生在确认销售收入之前,则应在确认销售收入时直接按扣除销售折让后的金额确认; 已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且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增值税税额的,还应冲减已确认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已开出的发票丢失了要怎么处理 对已开出的发票丢失后应第一时间汇报到财务作废;需在报税前完成发票作废工作。具体做法有:1、登录系统,查询对应得的发票,并同负责人确认发票的信息。在得到确切的发票丢失信息后进行作废处理。2、确认发票是否已经进行了报税。丢失的发票若在报税前则可进行作废处理,若本轮报税之前,或者更久的以前,发票已经缴纳了相应的税款,作废基本无效。若还未进行报税则可进行作废处理。3、作废处理。登录系统找到对应的发票后,进行作废操作即可。作废操作后,系统会记录作废操作,原发票作废(找到也无法生效)。4、根据要求重新开具新的发票即可。 发票下面的三个名字可以是同一个吗 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票下方的收款人、复核人、开票人可以同名,但是建议不为同一人。开票人和复核人尽量不要为同一个人。虽然有些小型公司或刚设立的企业,只有一个会计,一个人既做出纳,会计,也做行政,确实存在三者为同一人的情况,但从会计做账的角度来看,如果复核人跟开票人为同一人,那复核人是发现不了问题的。所以建议大家复核人尽量跟开票人不同。 如果三者都默认为管理员,其实也会显得很不专业,需要大家修改为真实工作人员的姓名。另外,收款人、复核人和开票人如何填写,税法上暂无规定。但同时,发票的填开应遵循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税法上没有规定不能是同一个人,会计制度严格来说,开票人和复核人不能是同一个人。所以,实务中最好不要是同一个人,是同一个人也“没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该内容由 徐丽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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