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怎么办理集体户口 |
释义 | 协议离婚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亲自到民政局办理。集体户口需去派出所领取户口单页,并携带其他证件到民政办理离婚手续。 法律分析 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去民政局亲自办理。如果是集体户口,就需要去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领取户口单页(类似于卡片的户口),并带上其他证件,再到民政办理离婚手续。 拓展延伸 离婚后,处理集体户口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操作。首先,双方应协商一致,确定是否有一方继续保留集体户口。如果有一方继续保留,需要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提交离婚证、身份证等材料,并填写相关表格。如果双方都不保留集体户口,可以选择注销集体户口。注销需要双方共同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提交离婚证、身份证等材料,并填写注销申请表。在办理过程中,可能需要提供其他附加材料,如房产证、子女监护协议等。办理完毕后,户口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迁移或注销。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派出所或律师,以确保顺利处理集体户口问题。 结语 协议离婚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去民政局办理。集体户口需先领取户口单页,再到民政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后处理集体户口需协商一致,保留需前往派出所提交离婚证、身份证等材料,注销需共同前往派出所提交相关材料。咨询当地派出所或律师可确保办理顺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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