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可以。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户籍或非户籍职工作为申请人按照贷款管理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在异地就业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户籍职工,在本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以持就业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包括缴存明细),按照贷款管理规定要求向本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父母要作为共同申请人的,须同时符合上述条件。 法律依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第八条 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户籍或非户籍职工作为申请人按照本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在异地就业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户籍职工,在本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以持就业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包括缴存明细),按照本规定要求向本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符合本条第一款或第二款规定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