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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实习工资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释义
    实习期间有工资吗?
    实习生在实习单位工作的同时,实习单位支付给实习生劳动报酬,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在理论与实践中一直存在争议。笔者认为,实习生在实习单位工作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却是依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即实习生愿意到实习单位实习,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并付出了劳动;实习单位则为实习生提供实习工作的条件,并支付一定的劳动报酬。在这种情况下,实习生已履行了劳动义务并享有劳动报酬,可视为双方当事人具有事实劳动关系。企业确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即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劳动者依法律、法规的规定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及参加社会活动等视同提供了正常的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中不包括:1、加班加点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国家规定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4、用人单位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最低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按时支付。由此可以看出,包吃住后的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企业以包吃包住为由,企图将为员工提供的伙食、住房这种非货币性收入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里的做法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四十二条毕业生就业后,其工作标准和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龄从报到之日计算。第四十三条到非共有制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其档案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工资待遇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但工资标准上应不低于国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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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6: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