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基层人民法院是县级的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不是。通常基层人民法院是区县或以下级,乡镇的叫做法庭。基层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最低一层的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包括: (一)县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法院; (二)自治县人民法院; (三)市辖区人民法院。 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由院长一人,副院长和审判员若干人组成。 基层人民法院可以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和经济审判庭,庭设庭长、副庭长。 第十九条 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地区、人口和案件情况可以设立若干人民法庭。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组成部分,它的判决和裁定就是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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