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哪些法庭负责 |
释义 |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包括县、自治县人民法院、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法院,其职权主要有:(1)审判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的第一审案件(2)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3)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