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双方当事人达成定金协议,然后约定一定的定金数额,给付定金的一方没有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要求退还定金,收取定金的一方没有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向对方支付2倍的定金,在约定定金数额时,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的部分不能成为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